交通法規是為了約束駕駛人員的行車規范,避免因為車主的“橫沖直撞”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具有極強的約束力,但是隨著制度的完善,交通法規會根據社會的需求而改變,那么2022年4月1日新交規扣分標準怎樣?來看看具體的介紹。
新交規扣分標準
駕駛證共有12分,而國內交規的扣分標準分別有1、3、6、9、12五種,而下面就為大家詳細的介紹2022年4月1日新交規扣分標準:
扣1分
1.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速10%以上未達到20%的;
2.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會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定倒車、掉頭的;
3.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4.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的;
5.駕駛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的;
6.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未達到30%的;
7.駕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8.駕駛擅自改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的載貨汽車上道理行駛的;
9.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機動車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10.駕駛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扣3分
1.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7座以上載客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未達50%的;
2.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50%的;
3.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4.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或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5.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6.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
7.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
8.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避讓校車的;
9.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30%以上未達50%的,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10.駕駛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11.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后,不按規定使用燈光或者設置警告標志的;
12.駕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上道路行駛的;
13.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未對校車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檢查,或者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的;
14.連續駕駛載貨汽車超過4小時未停止休息或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
15.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于規定最低時速的。
扣6分
1.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到20%?;蝰{駛7座以上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未達到5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50%以上未達到100%的;
2.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到2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3.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50%,或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4.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50%以上;
5.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未懸掛警示標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6.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物品,未按指定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的;
7.駕駛寄東西運輸危險化學品、未經批準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的區域的;
8.駕駛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
9.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或者扣留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10.造成致人輕微傷或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11.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扣9分
1.駕駛7座以上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50%以上未達到100%的;
2.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3.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停車的;
4.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5.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6.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7.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
扣12分
1.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2.造成致人輕傷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3.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4.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100%以上的;
5.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6.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7.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
更改變化
2022年4月1日為了對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影響的程度,對交通違法記分做了調整,全新公布的交通違法記分共有50項,其中扣1分的有10項,扣3分的有15項,扣6分的有11項,扣9分的有7項,扣12分的有7項,相比“2016版”交通違法與記分,增加了扣9分,刪除了扣2分的違法行為。
四個常見扣分事項調整須知
2022年4月1日新交規頒布后,記分的規則迎來了重大的調整,其中四個常見扣分事項調整須知:
1.壓線由原來的扣3分改為扣1分;
2.駕駛于準駕車型不符的車輛由扣12分改為扣9分;
3.駕車接打手持電話由原來的扣2分改為扣3分;
4.未粘貼檢驗合格標志由原來的扣3分改為不扣分。
以上介紹的就是2022年4月1日新交規扣分標準,其中最大的變化是增加了扣9分,刪除了扣2分的違法行為,而且以上的四個常見扣分事項調整需要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