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聲排放”是指噪聲源向周圍生活環境輻射噪聲。
噪聲排放標準:
1、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工業企業和固定設備廠界環境噪聲排放限值及其測量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工業企業噪聲排放的管理、評價及控制。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等對外環境排放噪聲的單位也按本標準執行。
2、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3096聲環境質量標準
GB3785聲級計電、聲性能及測試方法
GB/T3241倍頻程和分數倍頻程濾波器
GB/T15173聲校準器
GB/T15190城市區域環境噪聲適用區劃分技術規范
GB/T17181積分平均聲級計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industrialenterprisesnoise
指在工業生產活動中使用固定設備等產生的、在廠界處進行測量和控制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3.2A聲級A-weightedsoundpressurelevel
用A計權網絡測得的聲壓級,用AL表示,單位dB(A)。
3.3等效聲級equivalentcontinuousA-weightedsoundpressurelevel等效連續A聲級的簡稱,指在規定測量時間T內A聲級的能量平均值,用LAeq,T表示,(簡寫為Leq),單位dB(A)。除特別指明外,本標準中噪聲值皆為等效聲級。
根據定義,等效聲級表示為:
A
式中:LA--t時刻的瞬時A聲級;
T--規定的測量時間段。
3.4廠界boundary
由法律文書(如土地使用證、房產證、租賃合同等)中確定的業主所擁有使用權(或所有權)的場所或建筑物邊界。各種產生噪聲的固定設備的廠界為其實際占地的邊界。
3.5噪聲敏感建筑物niose-sensitivebuildings
指醫院、學校、機關、科研單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靜的建筑物。
3.6晝間day-time、夜間night-time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晝間”是指6:00至22:00之間的時段;“夜間”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間的時段。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為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的需要(如考慮時差、作息習慣差異等)而對晝間、夜間的劃分另有規定的,應按其規定執行。
3.7頻發噪聲frequentnoise
指頻繁發生、發生的時間和間隔有一定規律、單次持續時間較短、強度較高的噪聲,如排氣噪聲、貨物裝卸噪聲等。
3.8偶發噪聲sporadicnoise
指偶然發生、發生的時間和間隔無規律、單次持續時間較短、強度較高的噪聲。如短促鳴笛聲、工程爆破噪聲等。
3.9最大聲級maximumsoundlevel
在規定測量時間內對頻發或偶發噪聲事件測得的A聲級最大值,用Lmax表示,單位dB(A)。
3.10倍頻帶聲壓級soundpressurelevelinoctavebands
采用符合GB/T3241規定的倍頻程濾波器所測量的頻帶聲壓級,其測量帶寬和中心頻率成正比。本標準采用的室內噪聲頻譜分析倍頻帶中心頻率為31。5HZ、63HZ、125HZ、250HZ、500HZ,其覆蓋頻率范圍為22HZ~707HZ。
3.11穩態噪聲steadynoise
在測量時間內,被測聲源的聲級起伏不大于3dB的噪聲。
3.12非穩態噪聲non-steadynoise
在測量時間內,被測聲源的聲級起伏大于3dB的噪聲。
3.13背景噪聲backgroundnoise
被測量噪聲源以外的聲源發出的環境噪聲的總和。
4、環境噪聲排放限值
4.1廠界環境噪聲排放限值
4.1.1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不得超過表1規定的排放限值。